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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各专业消防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

2022-02-16 15:45:14    责任编辑:深圳市伊俐信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0

    【参考】各专业消防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


    一、建筑专业


    1、场地中没有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位置,消防登高场地缺少表示直通疏散楼梯间的通道;消防救援窗的位置设置不合适,救援窗下沿距离室内地面的高度不满足要求。


    2、地下室消防水泵房未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室外楼梯 2 米范围内不得开设门窗洞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版)第 6.4.5 条的要求。


    4、底层安全出口上方应置 1 米宽防火挑檐。


    5、丙二类工具间应开设乙级防火门。


    6、地上及地下楼梯间的排烟窗面积和位置应有表示,不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的要求。


    7、建筑室内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明确,楼梯间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第 4.0.5 条,如“环氧耐磨漆”为 B1 级,顶棚“乳胶漆”为 B1 级等。


    8、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中有一个项 目“三层平面疏散到二层平面的楼梯位置发生改变且三层平面的疏散楼梯无法疏散到二层平面”。


    9、剖面图上未标注外墙上下开口之间的实体墙(或防火玻璃墙)的高度。


    10、公共建筑面积大于 100 ㎡的地上房间缺少相应的自然排烟面积计算数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版)第8.5.3 条的要求。


    11、自行车坡道是作为疏散楼梯时,与周边门窗洞口距离不应小于1M。


    12、多种功能组合的公共建筑,裙房中商业与办公之间没有完全分隔。不符合《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 5.5.4 条和浙江省消防技术指南第 9条要求。


    13、楼梯、电梯厅扩大前室直通室外出口离室外距离较远,应在通道上有合理的安全措施。


    14、二、三层商业建筑面积较小,疏散宽度人员计算密度值宜取上限值,取下限值不合理。


    15、住宅平面 U 型天井的开口尺寸,不满足《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第 37 条要求。


    16、居家养老用房布置过于分散不利于使用及管理,居家养老用房建筑面积大于 50 ㎡应有两个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 5.5.15 条。


    二、电气专业


    1、可燃报警系统应在保护区按规范 GB50116-2013 第 8.1.5 条设置声光报警器,部分项目缺少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图;


    2、疏散方向标志灯的间距应按规范 GB51309-2018 第 3.2.9 条第 2 点第 2 款要求确定。


    3 、 消控室缺少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 不满足规范GB51309-2018 第 3.8.1 条。


    4、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疏散照明照度不应低于10.0lx。


    5、变电所缺少消防电话,不满足规范 GB50116-2013 第 6.7.4条。


    6、屋顶消防水箱应按规范 GB50116-2013 第 3.4.2 条要求将液位信号送至消控室。


    7 、底层层商店出口门上缺疏散指示标志灯, 不满足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10.3.5 条第一款要求。


    8、建筑首层的安全出口外面及附近区域、连廊的连接处两端应 按规范 GB51309-2018 第 3.2.5 条设置应急照明。


    9、中庭上空超过 12 米的区域,不应采用烟感作探测器。


    10 、楼梯间缺少楼层标志灯,不满足规范 GB51309-2018 第3.2.10 条。


    三、给排水专业


    1、地下车库充电桩部位灭火器按规范 GB/T51313-2018 要求应按严重危险的(A 类)配置。


    2、地下室送排风机房及地下二层至地下一层的汽车坡道上,应设置消火栓及自喷系统。


    3、地下室自喷供水环管上的阀门布置不合理,不能构成双路供水的环状管网,连接多组湿式报警阀之间的横干管上应加设若干控制阀。40、消防泵房潜水泵水量 36m?/h,出水管径应满足排水量的要求。


    4、消火栓的布置,应布置在公共通道上,且消火栓的位置应确保开启不受限制。GB50974-2014-7.4.7。


    5、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和老年人照料设施应配置消防软管卷盘,消防水龙卷盘长度按规范不应大于30m。GB50016-2014-8.2.4。


    6、消防水箱应注明最低有效水位;且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浙江省消防指南(2017 版)第 115 条,请复核计算。


    7、消防水泵房及消控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设挡水门槛,其 它排水均不应排至消防泵房集水坑。GB50016-2014-8.1.8


    8、喷淋泵启泵控制要求不符规范 GB50084-2017 第 11.0.1 条要求。


    9、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径应满足规范 GB50974-2014-5.1.13 的要求。中庭净高超过 8 米,应根据建筑类别选择正确的喷水强度和作用面积。GB50084-2017-5.0.2。


    10、消防水箱出水管上应设流量开关;系统水泵出水总管上应设压力


    开关,各开关的启泵参数应合理取值;稳压装置配置的气压罐的承压能力应根据设置的位置取值,且应明确稳压泵的控制参数。GB50974- 2014-10.0.4。


    11、自喷系统末端试水装置应设置在系统最不利点,且排水漏斗及支管不应小于 DN75。GB50084-2017-6.5.1。


    12、室内消火栓系统,当采用水平环网布置时,系统阀门设置应保证人员密集场所的每个防火分区在检修时至少有一支消防水枪的一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浙江省消防指南第 112 条要求。


    13、消防电梯集水坑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 2m?。GB50974-2014-9.2.3。


    14、地下室人防部分消火栓按规范应采用带卷盘型。GB50974-2014-7.6.2。


    15、需复核楼梯间内的消火栓箱是否影响疏散,管井壁暗装的消火栓墙体应满足本身墙体的防火要求。


    16、室外消防水池取水口其吸水高度不应大于 6 米。GB50974-2014-4.3.7.1。


    17、消火栓系统中各区均应设置排气阀。


    18、完善消系统中减压阀安装图;可调式减压阀应水平安装,比例 式减压阀应标注压力比。


    19、室外消防管道最小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7m,机动车道下不应小于 0.9m。GB50974-2014-8.2.6。


    20、室外停车场需增设室外消火栓。


    21、消火栓系统屋顶应设试验用消火栓。GB50974-2014-7.4.9


    22、消火栓保护不满足 2 股水柱要求,消火栓至门口距离不得超过20 米。GB50974-2014-7.4.6。


    23、水力警铃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墙上。GB50084-6.2.8。


    四、暖通专业


    1、有部分建设项目缺少暖通专业图纸,防烟排烟设计内容直接在建筑图上表示,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及设计深度,需暖通专业介入,并提供相关计算书及图纸。


    2、地下楼梯间采用加压送风时,应有固定窗设计内容,且与建筑设计一致。


    3、自然排烟设计应与建筑专业落实各楼梯间可开启外窗的设置,应满足GB51215-2017 第3.2.1 条、应急浙消[2019]72 号第5 条的规定。


    4、前室加压送风系统承担两层防烟前室,采用单层百叶风口有误, 应采用常闭风口。


    5、加压送风系统主风管风速不应超 20m/s。


    6、地下室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 ㎡或一个房间面积大于 50 ㎡且可燃物较多时应设排烟设施。


    7、与走道连同有门厅功能的区域不应按走道 13000m?/h 计算排烟量, 应按GB51251-2017 中 4.6.3.1 条取值。


    8、对于仅有一面外墙可设置排烟窗(口)的厂房、仓库,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其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自然排烟窗(口)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其建筑净高的 2.8 倍,且不应大于 30m。


    9、内走道的机械排烟口与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 米。10、 排烟风机入口处应设排烟防火阀。


    11、排烟防火阀距防火隔墙面不应大于 200mm。


    12、 加压风机进风口与排烟口需满足两者边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


    13、消防补风口与排烟口距离不应小于 5m。


    14、每个防烟分区应有标注面积、净高、清晰高度、排烟量等必要 参数。


    15、采用自然排烟场所,所有可开启自然排烟窗应在图纸上具体表示


    并注明各项参数,其储烟仓?度应不小于空间净高的 20%。特别是中庭的高位自然排烟窗还应设置分区、分组集中手动开启装置和自动开启设施,自然排烟窗的设置应同时与建筑专业协调一致。


    16、各场所挡烟垂壁应明确具体材料,挡烟垂壁高度及挡烟垂壁底距地高度。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现场手动开启装置需标注完整,须与电气专业一致。


    17、走廊挡烟垂壁底距地不小于 2.0m,且垂壁高度不小于 500mm。


    18、汽车库防烟分区应说明其长边长度,排烟口及排烟风管应注明标高,排烟口应有调节装置保证各风口的排烟量。


    19、汽车库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场边长度不宜大于 60m,当有自然对流条件时,不宜大于 75m。


    20、汽车库排烟口为风管顶部安装时,应避免风口与梁位置冲突而无法安装,排烟口贴临梁时也不满足单个排烟口最大排烟量。


    21、地下室汽车库防火分区设置 2 台排烟风机(兼平时排风),一台补风机时,补风无法满足平时排风量 80%。


    22、地下室充电车位防火密闭区域内排烟时应考虑补风。


    23、 各自然排烟场所应明确补风方式及补风面积。


    24、厨房排油烟管穿防火门处应设防火阀。


    25、 建筑防火门边不能直接开设通风百叶,应有防火措施。


    26、 空调管线不应穿越排烟井道。


    27、排风排烟系统防火柔性接头需明确其耐火隔热性能要求。


    28、消防风机室外防护罩应按浙消补充要求的规定补充制作大样和安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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