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对单一或多种可燃气体浓度响应的,实现区域安全监视中的一种预防性报警器。一般同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火灾声警报器共同组建成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常见问题解答:
Q:能否跳过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直接实现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火灾报警系统直接接入呢?
答:不能!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对可燃气体报警的相关规定:
8.1.1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应独立组成。
8.1.2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接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Q:具体原因有哪些?
答: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是独立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子系统;不能直接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理由:
1、 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信号与常规探测器报警信号的含义不同;
1)保护区域特定可燃气体的浓度超过设定阈值;
2)是一个预警信号,报警不一定是着火。
2、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工作电流较大,一般需要几十个毫安,而感温、感烟探测器的工作电流为3mA左右。如将可燃气体探测器都接在总线上,电流很大超出控制器的处理能力,误报率高。
3、可燃气体探测器一般半年需要重新标定,此期间影响系统工作。
4、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工作寿命与常规火灾探测器不同,一般3~4年就需要更换。
Q: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置要求有哪些?
答:1、探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顶部,探测气体密度大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下部,探测气体密度与空气密度相当时,可燃气体探测器可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中间部位或顶部。
2、可燃气体探测器宜设置在可能产生可燃气体部位附近,越靠近可能产生可燃气体泄漏的部位,则探测器的灵敏度越高。
3、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探护半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的有关规定。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半径不宜过大,否则由于泄漏可燃气体扩散的不规律性,可能会降低探测器的灵敏度。
4、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主要用于大空间开放环境泄漏可燃气体的探测,为保证探测器的探测灵敏度,探测区域长度不宜大于6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