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伊俐信科技有限公司
消防产品,认证,检测,技术,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消防产品,认证,检测,技术,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2022-07-18 16:13:09 责任编辑:深圳市伊俐信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0
消防排烟风机认证检验要求
1 检验依据
XF211-2009《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
2 样品数量
型式试验样品数量:2 台。
监督检验样品数量:1 台。
变更确认检验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
3 检验项目
3.1 型式试验项目为:XF211-2009《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中 4.4 规定的项目。 委托消防排烟风机型式试验前,应提供委托认证单元内的典型产品由具有计 量认证(CMA)资质和实验室认可(CNAS)的实验室出具的,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 行业标准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项目至少包括:空气动力性能【风量、风压(全 压或静压)、效率】、噪声、振动。
3.2 监督检验项目为:XF211-2009《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中 4.4 规定的项目。
3.3 变更确认检验项目依据变更确认方案执行。其中,变更(含增加)关键件 电机(系列)的,认证委托人如采用该电机(系列)作为本单位关键件申报的消 防排烟风机已通过自愿性认证的(不限为本单元产品),则无需进行消防排烟风机 耐高温试验,仅进行特性文件确认。
4 检验周期
型式试验检验周期:45(天) 监督检验周期,45(天) 变更确认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不能超过型式试验检验周期。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39 2463 7548
邮箱 :591053467@qq.com
总部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南太云创谷产业中心3栋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