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头盔,我们在生活中应该都有看到过,它是在火灾救援中,保护消防员生命安全的一大重要装备,它的主要功能就是在消防员进入危险场所时,防止掉落杂物的撞击;在进行射水灭火时,防止水流引起的物体飞溅,伤到消防员的面部;消防头盔上的强光防爆头灯,则是为保障消防员在黑暗的地方能够看清周围的形势;以及在颈部位置设有隔热布,防止消防员在救援时颈部被高温灼伤。
它主要由盔壳、面罩、披肩、缓冲层等部分组成,半盔式设计,款式新颖,具备防尖锐物品冲击、防腐蚀、防热辐射、反光、绝缘、轻便等性能,头盔内可佩戴空气呼吸器和无线通讯系统,有明显的反光标志。
因为它是消防员在火灾救援中的必须品,为保障消防员的安全而存在,所以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认证产品目录中的消防员个人防护装类,需要通过3c认证后才能在市场上流通、销售。它的3C认证标准为GA44-2015。
1、外观要求
帽壳表面应色泽鲜明、光洁,不能有污渍、气泡、缺损及其它有损外观的缺陷。面罩表面应无明显的擦伤或打毛痕迹,周边光滑,无棱角。披肩缝制应平整,不应有脱线、跳针以及破损、污渍等缺陷。头盔各部件的安装应到位、牢固、端正,无松脱、滑落现象。面罩伸缩或翻转应灵活,披肩脱卸应方便。
2、试验要求
面罩应采用无色或浅色透明的具有一定强度和刚性的耐热材料。面罩经耐热试验后应无明显变形或损坏。试验按7.13规定进行。面罩分别经抗高强度冲击试验和抗高速粒子冲击试验后,应不破碎或有明显冲击斑痕。
披肩为装卸式,应采用具有阻燃防水性能的纤维织物。披肩经耐热试验后应无明显变形或损坏。
冲击吸收性能,头模所受冲击力的最大值不应超过3780N。最大冲击加速度不应超过表1规定。加速度超过200gn,其持续时间应小于3ms;超过150gn,其持续时间应小于6ms。
型式检验出现不合格项目时,产品应停止生产和销售,由生产厂采取有效措施,直到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