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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规范》2023年地方新规范全文

2023-07-05 10:45:20    责任编辑:深圳市伊俐信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0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规范》2023年地方新规范全文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火警处置职责、火警处置准备、火警处置、火警处置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消防控制室处置火警的组织、准备和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T 40248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XF 847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软件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防控制室 fire control center


  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信号,联动控制自动消防设施的专门场所。


  3.2


  自防自救组织 self-prevention and self-rescue organization


  为应对突发火情,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工程技术人员等为骨干组成的社会消防力量。


  3.3


  火警处置程序 fire alarm disposal procedure


  依托自防自救组织,利用单位消防、安防等设施,为应对突发火情采取的应急疏散和火灾扑救的过程。


  4 火警处置职责


  4.1 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单位职责


  4.1.1 同一建筑物(群)涉及不同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单位共用消防控制室时,应明确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并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4.1.2 同一建筑物(群)涉及不同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单位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明确每个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单位,宜委托一个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并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4.2 消防控制室管理单位职责


  4.2.1 同一建筑物(群)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管理单位时,应按照 GB25506 的要求确定主消防控制室,由主消防控制室管理单位制定火警处置程序,分消防控制室管理单位应共同执行。


  4.2.2 各单位共用消防设施时,各消防控制室管理单位之间应建立火警处置信息共享机制,控制消防设施联动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单位应负责共用消防设施的启动运行。


  4.2.3 消防控制室管理单位应明确主班、副班值班人员。


  4.2.4 消防控制室管理单位一个值班时段内安排两名以上值班人员的,应明确带班人员,细化火警处置程序,分工落实到每名值班人员。


  4.2.5 消防控制室管理单位宜将消防控制室和安防视频监控中心合并设置,实现火灾报警信号与视频监控画面联动。


  4.2.6 消防控制室管理单位应明确自防自救组织成员。


  4.2.7 消防控制室管理单位应留存火警处置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打印纸,录音、视频记录。


  4.2.8 消防控制室管理单位应负责火警处置的评价与改进。


  4.3 自防自救组织职责


  4.3.1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a) 主班人员应承担火情确认、报警、与消防救援队伍沟通联络并配合开展救援的职责;


  b) 副班人员应承担辅助火情确认、调集自防自救组织人员到岗及协助引导人员疏散的职责;


  c) 设有视频监控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应至少每 2 小时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单位内部开展巡检,并详细记录巡检情况;


  d) 填写火警处置记录,填写记录内容参见附录 A。


  4.3.2 单位内各场所、区域、楼层、岗位工作人员均应承担日常防火巡查巡视的职责,发生火情后,就近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消防控制室报告火警,立即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进行初期处置,迅速引导人员疏散。


  4.3.3 微型消防站队员应承担突发火情初期处置的职责,落实 24 小时值守制度,接到火警信息后,微型消防站队员应按照“3 分钟内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开展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4.3.4 工程技术人员应承担火灾扑救相关设施运行保障的职责,发生火情后,消防水泵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工程技术人员应监测消防、电力设施运行状态,并按照火场指挥员要求协助开展处置。


  5 火警处置准备


  5.1 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应符合 GB 25506 和 GB 25201 的要求。


  5.2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准备应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a)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内储存显示的数据信息应与实际地址、楼层、点位保持一致;


  b) 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应与现场消防系统控制逻辑一致;


  c)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工程技术人员应配备电台等应急联络设备;


  d) 消防控制室内应存有消防设施设备间开启钥匙,消防设施设备启动、复位等专用工具;


  e) 消防控制室应存放用于火灾处置决策的图纸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量图、重点部位位置图、危化品位置图;


  f)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熟悉建筑布局和消防设施情况,掌握各消防系统工作原理和消防设施操作规程,熟练判别消防控制室内各消防系统工作状态;


  g) 消防控制室内应存放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联络通讯表。


  6 火警处置


  6.1 原则


  火警处置应遵循快速确认火情、快速调集力量、快速启动设施、快速组织疏散,进行准确有效处置的原则。


  6.2 信息接收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话电台等多种形式反馈的报警信息。


  6.3 火情确认


  6.3.1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信息后,应在 1 分钟内完成火情确认,并将确认情况报告给单位负责人。


  6.3.2 消防控制室主班人员通过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火警信息,以电台、电话等快捷通讯方式调动报警点位就近巡视、值班等人员到场查看,协助消防控制室完成火情确认。


  6.3.3 设有消防和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副班人员在接到报警信息后,应在通过视频监控同步进行火情确认。


  6.4 力量调集


  6.4.1 消防控制室主班人员在火情确认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保持与消防救援队伍的沟通联络并配合开展救援。


  6.4.2 消防控制室副班人员在火情确认后,应通知自防自救组织成员携带器材装备在 3 分钟内到场。


  6.5 设施启动


  6.5.1 消防控制室主班人员在火情确认后,应确认以下内容:


  a) 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


  b) 报警区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自动消防设施启动状况;


  c) 非消防电源的切断情况。


  6.5.2 消防控制室主班人员对未联动启动的消防设施,应远程进行手动启动,并持续监控各系统工作状态。


  6.6 组织疏散


  消防控制室副班人员在火情确认后,使用消防广播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合自防自救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6.7 设备复位


  6.7.1 经火情确认后,若为误报时,应查明原因、复位设备并记录。


  6.7.2 火警处置后,应将设备复位、各系统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并完成火警处置记录。


  7 火警处置评价与改进


  7.1 消防控制室管理单位在火警处置完成后,应组织召开火警处置评价会,对火警处置过程中火情确认、力量调集、设施启动、组织疏散等情况进行复盘点评,并形成火警处置评价记录。


  7.2 消防控制室管理单位应将火警处置评价内容作为应急演练的重点,并同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规范》2023年地方新规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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